不少小微企业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对能否继续享受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存在疑问。为此,上海市税务局针对此问题进行了明确回应与解读,旨在帮助广大纳税人准确理解政策,顺利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及上海市税务局的相关规定,普惠性减税政策(如对小微企业实施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减免)的享受,通常以纳税人在政策执行期内正常经营并符合条件为前提。企业在办理注销过程中,其法律主体资格尚未终止前,对于注销登记日前所属期的应纳税款,若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仍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普惠性减税优惠。
具体操作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 税款所属期认定:企业应准确核算并申报注销登记日之前所属纳税期间的税款。对于该期间内发生的应税行为,若企业符合当时有效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条件(如月销售额、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等标准),则可以享受对应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优惠。
- 清算所得处理:进入清算阶段后,企业应将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清算所得是否适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需根据清算期间企业的具体状况(如资产、人员等)以及清算所得的性质,对照现行有效的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进行判定。部分针对持续经营阶段的普惠性优惠政策可能不直接适用于清算所得。
- 关键材料准备:企业在办理税务注销前,务必完成所有应纳税款的申报与缴纳(或享受减免)。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完整的纳税申报资料、享受税收优惠的备案或相关资料(如证明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材料)、清算报告等,以证明其在应享优惠期间符合政策条件。
- 咨询服务途径:上海市税务局提醒广大纳税人,如有具体政策适用或操作流程上的疑问,可通过以下官方渠道获取权威税务咨询服务:
- 拨打纳税服务热线 12366;
- 前往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咨询;
- 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咨询”模块或“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官方线上平台查询与提问。
正在办理注销的小微企业,对于其注销前正常经营期间符合条件的事项,有权享受相应的普惠性减税政策。准确理解政策时间节点、税款所属期和自身经营状态是关键。建议企业在办理注销前,全面梳理涉税事项,或借助专业机构及上述官方咨询渠道,确保合法合规地履行纳税义务并充分享受应有的税收权益,顺利完成注销流程。